政策解读《关于长沙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精神,并报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4年9月1日起,调整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2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21元/小时;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四、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

 

(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五、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是不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劳动者如何保障权益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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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