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按月约定提取办理指南


各位小伙伴知道吗,在成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还可办理冲还贷和约定提取业务,有效减轻还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

 

已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及配偶可办理冲还贷业务,按月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还款日直接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仍从贷款还款卡中扣取。

 

特别提醒:建议职工在贷款还款卡中保留一个月以上的还款资金,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款逾期。

 

#住房公积金按月约定提取#

 

已办理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的,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及配偶可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每月约定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特别提醒:职工签约按月约定提取的,仍需每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贷款本息。

 

01、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进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https://www.cqgjj.cn/)

所示三个快捷入口之一,在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提取】—【公贷约定提取签约】,点击【签约】,阅读《签约协议》后选择【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02、微信小程序

 

打开微信搜索【重庆公积金】小程序,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再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点击【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

 

①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或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

 

②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