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如果你打算换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转移接续

 

01、之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02、之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03、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和职工保最低缴费年限后,可向职工保待遇地申请将城居保转入职工保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

 

04、不足职工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可向户籍地申请将职工保转入城居保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

 

来源:黑龙江省人社厅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