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相关问答


Q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哪些?

 

(1)生育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3)生育津贴。(除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外)

 

Q2、计划内生育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是多少?

 

检查费用补贴标准: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次,累计最高支付800元。

 

Q3、计划内生育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2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施行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胎头旋转、臀位助产、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

 

(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以上人工干预分娩术(2)重叠应用时,按最高的一种标准支付补贴。

 

Q4、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不满2个月:因母婴原因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每次补贴最高支付120元。

 

(2)妊娠2-7个月以下住院:引产或流产住院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按生育处理)。

 

(3)2 -7个月以下门诊:引产或流产门诊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4)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5)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6)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Q5、城镇职工生育住院时应如何就医?

 

参保女职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登记凭证》或《生育证》(生育)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计划生育)等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需要参保职工个人支付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来源: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