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一、转移条件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临时账户),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注:临时账户指2010年1月1日以后,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人员在非户籍地(省)首次参保缴费建立的账户。
二、办理方式
参保人需在转入地办理了参保手续方可提交转移申请,如果未办理,可登录手机“智慧人社”APP进行参保登记再进行转移申请。具体方法有:
(一)线上办理 (推荐)
方法一:参保人登录“智慧人社”APP首页点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选择“跨省养老保险转入申请”选项,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提交申请。
方法二: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在首页导航栏点击“关系转移”选项,进入专题页面后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提交申请。
方法三:参保人下载并登录“掌上12333”APP后,点击下方“服务”选项,找到“社保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提交申请。
方法四: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功能申请办理。
采取以上方法申请的可通过上述页面中“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和“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服务,实时查询审核结果,跟踪办理进度。
(二)线下办理
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湘潭市本级参保人员办理地点为湘潭市市民之家社保窗口)。
备注:目前省内参保数据已统一归集,跨地市调动无须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直接续保即可,账户自动接续。
咨询服务热线:
0731-58533456(湘潭市社保中心)
12366(税务缴费)
0731-57883503(湘潭县社保中心)
0731-56768162(湘乡市社保中心)
0731-52865072(韶山市社保中心)
0731-58205991(雨湖区社保中心)
0731-55568095(岳塘区社保中心)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