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买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贷款额度、 期限、利率…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贷款通则》、《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梅市公积金委﹝2019﹞03号)。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按规定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
二、贷款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贷款最高限额执行。具体的贷款金额根据以下条件核定: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账户保留余额的15倍;
(二)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本息额不得超过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三)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
(四)贷款金额≤购房金额-首付金额-提取金额;
(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青梅计划”人才及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按规定上浮;
(六)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房款时,可同时向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组合购房抵押贷款,并另签订贷款抵押合同。
四、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且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五、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六、贷款资料
(一)所有贷款类型均需提供的共同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2、借款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书)。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直接向开发商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
(1)购房合同原件(一年内);
(2)首期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年内)。
2、购买“二手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年内);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售房人身份证(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5)售房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书);
(6)售房人原《不动产权证书》及收款账户。
3、二手房“带押过户”的:
(1)售房人身份证(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2)售房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书);
(3)售房人原购房发票。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
(3)能证明不动产价值的材料原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其他:
(1)除售房人材料可只提供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均需原件核对;
(2)借款人身份证无需复印件,其它材料需复印两份;
(3)高层次人才、“青梅计划”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多子女家庭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若是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近半年的缴存流水(采用“亮码可办”方式办理不需提供纸质证明和流水)。
七、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
指尖办:“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网上办: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厅(个人用户);
窗口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
(二)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银行贷前调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进行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来源: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