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医保《药品目录》相关知识问答


●延边州执行的是哪个《药品目录》?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执行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都包含哪些药品?

 

国家医疗保障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期调整《药品目录》,目前执行的《药品目录》收载西药1293个,中成药1311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363个(含西药293个、中成药70个),共计2967个。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2022年调整新增药品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如何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支付时区分甲、乙类。甲类药品不得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要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10%的比例,剩余9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支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按相应政策执行。

 

●如何查询《药品目录》?

 

①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查询服务”板块中的“药品分类与代码”选项,输入药品通用名查询。“甲乙类”下方栏“显示“甲”或“乙”字样,表示该药品属于《药品目录》内。②关注“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板块中的“药品目录”选项,输入药品通用名查询。“医保等级”对应栏显示“甲”或“乙”字样,表示该药品属于《药品目录》内。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省医保公共服务(微信版)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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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边州医疗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