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缴?若遇基数调整如何操作?(2023年)


(1)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2)在录用或者调入年度内,遇住房公积金基数统一调整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来源: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