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 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因死亡或出国(出境)定居等原因终止、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根据便利原则,任意选择全市范围内就近的医保经办大厅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备注:因死亡支取的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可提供个人承诺书或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填写主动放弃承诺书,说明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

 

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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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