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怒江州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怒江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怒江州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据统计我州自2019年11月实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以来,参保居民享受过普通门诊统筹“两病”用药患者的约有近2万人,但根据“两病”专项保障机制管理及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统计数据分析,全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及健康管理推进情况与预期效果仍有一定差距。楚雄州作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示范城市,通过积极探索形成了“六个全覆盖”“四个到位”等典型做法,为进一步推动我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及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广楚雄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典型做法的通知》(云医保〔2023〕61号)及《关于做好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怒改委发〔2023〕4号)文件要求,制订出台《怒江州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扩大政策受益面。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在综合2019年启动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工作以来,国家、省级印发的政策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两病”政策措施:

 

政策宣传全覆盖。强化待遇政策与健康知识同步动员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主动预防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全面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保障人群全覆盖。强化部门联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职能,通过加大筛查、动态管理、数据交换、分工协作、优化经办流程等系列措施,确保“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人群全覆盖。

 

(三)待遇保障政策全覆盖。一是统一待遇保障政策,提高“两病”患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和糖尿病参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分别调整为600元、650元,“两病”并发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元;使用集采药品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90%。二是统一用药目录。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符合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按照国家药品目录使用规范予以保障;将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的院内制剂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三是统一医保支付标准。“两病”用药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两病”用药中的其它药品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四)健康管理全覆盖。将“两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基金拨付的家庭签约服务费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推进“两病”“医防融合”、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五)药品供应保障全覆盖。把“两病”集采药品用为推广集采药品的重要抓手,以县(市)为单位建立“两病”常用药品清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同时将“两病”用药范围内部分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统筹支付,进一步拓宽“用药供应保障渠道。

 

(六)保障监管全覆盖。明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医保部门加强严厉打击滥用辅助药品、超量配药、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案》出台意义

 

《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发挥多部门综合施策,规范“两病”患者对门诊用药的进一步保障需求,增强保障能力,减轻“两病”患者长期门诊用药负担。通过优化经办服务管理、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加快管理,充分方便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全面实现全州基层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用药参保患者享受“两病”待遇全覆盖。提高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防止小病变大病、慢病变重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相关文章:

  1. 怒江州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3-11-22]

来源: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