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医保局关于“外籍高层次人才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解读


取消参保待遇等待期限制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精神,市医保局主动协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自2021年12月1日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外籍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取消了原来需要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放宽外籍人才亲属参保的限制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精神,市医保局主动协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税务部门,自2021年12月1日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外籍人员)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身边服务人员在省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取消户籍限制,可在人才引进之日起90天内(含)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当年度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来源: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