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23年11月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规〔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并配套印发了《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7号)、《“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8号)。2022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1号),提出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目前,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开展全省创业培训工作。随着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纵深推进,我省在创业培训人员范围、机构及师资管理、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技术标准、创业培训的信息化服务等方面与国家要求有所差距,为适应创业工作新要求,需要在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师资管理、培训实施、培训合格证、培训补贴、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内容

 

《办法》涵盖“总则、机构管理、师资管理、培训实施、培训合格证、培训补贴、监督管理、附则”等8个章节,共计46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创业培训项目课程、培训对象群体范围;规范了创业培训机构确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流程、主要职责和管理制度;规定了师资的培养与使用、师资讲课费用及动态管理;明确了创业培训实施的技术标准和培训合格证的管理;确定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申请补贴资金的材料和流程;强调了培训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发展导向。着眼于就业“两端发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在保持创业培训规模不减少的同时,优化创业培训结构,解决培训整体转化率不高的问题,鼓励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并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人数进行合理配置。

 

二是规范培训机构。规范定点机构专职老师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人数,确保师资和管理队伍稳定,并对申报定点机构确定程序进行规范,科学认定,防止无序申报、无规划布局,导致培训机构恶意竞争,不仅无法确保培训效果,也给就业补助资金带来安全风险。

 

三是明确相关职责。明确培训机构要加强项目推介、品牌宣传、学员选择、需求分析、组织实施和后续服务,特别强调要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创业培训有关技术标准,加强培训学员管理。明确培训讲师要强化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培养,严格按照培训技术标准开展培训工作。

 

四是加强后续服务。对参加培训人员创业及创办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并有针对性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孵化、创业咨询等服务活动。鼓励创业培训机构自建或共建创业培训后续创业孵化基地,探索河南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模式。

 

五是突出动态管理。规定每两年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综合评估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创业培训服务资格;实行创业培训师资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师资评估,评估为优秀的列入省派讲师,未按规定参加师资集中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暂停讲师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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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