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扶残助残一件事”服务指南(公示版)


一、事项简介

 

具有本市户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通过“扶残助残一件事”联办工作机制,可申请办理以下事项: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身份认定;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待遇申请;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供养待遇申请;

 

(四)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办理方式

 

1、线下申请程序: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扶残助残一件事”办事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2、线上申请程序:残疾人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就近在线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

 

三、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冬季: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吐鲁番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扶残助残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

 

四、业务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吐鲁番市各街道(乡镇)办事大厅“扶残助残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五、监督及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

 

吐鲁番市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促进科:0995-8566933

 

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总投诉电话:0995-12345

 

(二)网上监督投诉:https://zwfw.xinjiang.gov.cn

 

“扶残助残一件事”要件材料

 

“扶残助残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扶残助残一件事”办理流程

 

一、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残协部门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提交相关办理材料。符合条件的,进入办理流程;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二、残联部门发放残疾人证后,向其宣传“扶残助残一件事”工作程序,告知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向村(社区)民政专干申请相关事项办理。村(社区)民政专干指导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相关事项的残疾人填写“扶残助残一件事”申请表单,收集申报材料后,一并报送至乡镇(街道)。

 

三、乡镇(街道)“扶残助残一件事”办事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表单中申请事项,将符合条件且残疾人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申请表单及申请材料推送至同级社保专干,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特殊人员身份认定程序,认定结果及申请表单及时反馈至街道(乡镇)民政专干;将拟申请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的残疾人申请表单及申请材料推送至同级民政专干,进入民政部门相关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四、市医保部门定期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取相关数据信息,给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五、残疾人相关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后,各区(县)民政局应在“扶残助残一件事”申请表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反馈至市民政局“一件事一次办”窗口留档


附件:

  1. “扶残助残一件事”申请表单.docx

来源: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