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啦!


今后,河南省省内参保职工缴纳亲属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通过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模式申请保费返还。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河南省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问题。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建立了职工个人账户代缴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具体如何操作?一起来看——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

 

二、申报途径

 

职工个人账户申报返还居民医疗保险费带个人的有以下3种途径,参保人员可任选一种途径申报:

 

1、网上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服务—>经办服务”,点击“代缴居民医保” 进行申报。

 

2、手机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模块,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入申报界面。

 

三、申报查询

 

1、参保人员当月申报成功后,次月返还至共济人银行卡账号。

 

2、个人可随时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医保小程序查询申报进度和申报结果。如拨付失败,个人可修改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再次提交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是指(被共济人)已经缴纳过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由职工的个人账户共济返还。

 

2、职工的被共济人仅限配偶、父母和子女。

 

3、代缴的居民医保费必须是河南省内参保居民。

 

4、在返还登记过程中,选择共济的该笔居民医保费金额,账户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被共济人的居民医疗保险费金额。

 

5、输入银行卡及相关信息,注意必须为职工本人银行卡信息。

 

6、返还登记完成后,预计次月审核完毕,审核合格后返还至共济人银行卡账号。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2. 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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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