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 办理“就业登记”及时申请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


就业登记是政府掌握劳动者就业状况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制定就业政策和提供就业服务的基本工作。申请4类就业补贴,需要办理就业登记。来一起了解下。

 

问题1:哪些对象需要进行就业登记?

 

劳动年龄内,处于就业状态的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就业登记。劳动年龄为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题2:什么时候进行就业登记?

 

劳动者申请就业登记,全面推行“信息协同+个人承诺”模式。根据个人当前真实情况,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公益岗安置等情况均可及时办理就业登记。

 

问题3:就业登记在哪里办理?

 

线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办理。

 

线上:河北人社app→就业创业→就业登记。信息协同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提交后自动生成就业登记记录。

 

申领4类就业补贴,需要办理就业登记。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初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四)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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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