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申报缴费流程有调整!


2023年12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了!随之给参保单位带来了新的困惑,如职工保费如何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在哪调整?为什么已参保单位在税务端查不到信息?为什么新参保的职工补缴12月之前的保费在税务端没有数据?……今天小编就企事业单位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一些常见疑问进行解答。

 

一、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该如何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从2023年12月1日起,参保单位要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参保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应缴费额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

 

温馨提示:在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二、为什么在税务端查不到参保单位信息?

 

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位信息税务交互失败

 

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等原因,导致医保端的参保信息无法同步到税务端。

 

参保单位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主管部门批文等变更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单位信息维护。

 

(二)参保单位被列入医保“白名单”

 

2023年12月1日之前参保单位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未及时缴纳保费,医保端已做暂停建账处理,参保信息未同步税务。请参保单位及时与医保部门联系。

 

三、为什么新参保的职工补缴12月之前的保费,在税务端查不到数据?

 

职工新参保需要补缴12月之前的保费,缴费数据由医保部门统一发送给税务端,因“统模式”刚上线,目前还在对接中,请参保单位及时关注税务申报系统。

 

在税务端申报社保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日常申报(职工普通缴费)

 

在税务端进行日常申报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当月的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

 

2.缴费基数调整补收。

 

(二)特殊缴费申报(职工特殊缴费)

 

在税务端进行特殊缴费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2023年12月1日之前已经建账但是未缴费的医保费;

 

2.职工新参保需要往前补缴的医保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

 

4.在职职工2023年11月及之前的缴费基数调整补收;

 

5.2023年12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因缴费年限不足需要一次性补缴的。

 

温馨提示:以上1-3情形的数据由医保部门统一发送,请参保单位本月底或下月初关注税务端,及时缴费。4-5情形在医保窗口办结时现场发送。

 

四、职工参保登记(增员)如何办理?

 

(一)网上办理

 

1.登录“福建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更多服务——网上经办;

 

2.单个增员:选择“职工参保登记(增员)”——按要求填写增员人员基本信息、户籍与联系信息、人员参保信息、选择险种类型——选择提交方式——提交;

 

3.批量增员:选择“批量职工新参保(增员)”——下载模板——将增员信息填入模板——批量参保

 

(二)医保窗口现场办理

 

携带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判刑人员需另行提供释放证或假释证明和社区矫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

 

职工参保登记默认参保时间为当前登记日期,在税务端缴费的开始时间为办理参保的当月。如参保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则医保系统默认的参保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税务端默认的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

 

如果要往前补缴,则参保单位要将职工的参保时间提前到开始补缴的月份,补缴数据由医保部门统一发送给税务。

 

如果某职工当月在A单位停保,又在B单位参保,请确认在A单位是否缴费。如果已在A单位缴费,则B单位的参保时间填次月1号,否则存在A、B单位重复缴费的情况。重复缴费需要按冲销退费流程处理。

 

五、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减员)如何办理?

 

(一)网上办理

 

1.登录“福建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更多服务——网上经办;

 

2.单个减员:选择“参保人员减员申报”——选择证件类型、输入减员人员证件号码——查询——减员申报——选择中断原因——选择提交方式——提交;

 

3.批量减员:选择“批量减员申报”——下载模板——将减员信息填入模板——批量减员

 

(二)医保窗口现场办理

 

1.调出减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死亡人员减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附有权机构(医院、公安、社区居委会等)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或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

 

温馨提示:职工暂停参保时间默认为当前月份的最后一天,当月需缴费,所以请参保单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

 

上月未及时减员,当月税务端未申报及医保统筹基金未支出的情况下,可附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减员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保费及滞纳金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六、职工在职转退休如何办理?

 

办理在职转退休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表》。

 

2.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核准材料。

 

温馨提示:在职转退休需要提前一个月申报,申报当月需要缴费!

 

医保系统默认在职转退休发送给税务端的停止缴费时间为退休审核时间的当月。如参保人2024年1月领取退休金,则需要在2023年12月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12月需要缴费。12月退休审核通过时,停止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

 

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多缴的保费需要办理退费手续:

 

1.2023年12月之前多交的保费,携带退休审批材料及加盖公章的《退费申请表》,直接到医保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2.2023年12月之后多交的保费,携带退休审批材料到税务窗口申请退费,再将材料提交到医保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移交至税务窗口核销。

 

七、我单位已缴费,员工个人账户还没有划拨?

 

正常在税务端缴费后,税务系统1-2天后反馈入库信息。医保端根据税务传回的缴费数据生成已到账账目,并进行个账划拨。周末或节假日顺延。

 

温馨提示:目前医保系统与税务系统交互功能尚未完善,部分参保人已缴费但个人账户未划拨,待医保与税务部门清算调试完成后予以到账。

 

供稿:市医保中心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