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茂名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一、《茂名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以来,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地位。2020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将专用账户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021年人社部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出台《实施细则》旨在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具体的操作办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和专款专用,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二、什么是“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能发挥什么作用?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拨付周期和比例,按时足额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即人工费用)。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专门”用于支付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单独规范管理,能够确保人工费用拨付到位,防止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被挤占,同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互相交织。

 

三、出台《实施细则》主要有哪些考虑?

 

作为《暂行办法》的配套文件,我们在制定《实施细则》时着重考虑四个方面。一是具体详细。对《暂行办法》确定的专用账户制度作出更加详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如:对账户属性、名称、开立流程、监管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严格规范。依法对落实制度明确了监管程序和职责,保障制度有效运行。如:明确人工费用拨付异常时加强预警、及时处理,对专用账户开立、备案及撤销作出明确要求等。三是有机融合。建立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实名制等三项核心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制度之间的融合。明确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由总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缩短支付链条,形成专户有钱发、总包负责发、精准发到人的制度闭环。四是补充完善。《实施细则》对《暂行办法》未规定但在实施中又必不可少的操作措施,予以明确。如:人工费用划拨比例的问题,《实施细则》根据行业特点,充分考虑实际,明确房屋建筑工程人工费用按进度款不低于20%划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领域、水利领域建设工程人工费用按进度款不低于8%划拨,既不占用积压建设款项,又能有效满足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

 

四、专用账户管理有哪些核心环节?对这些环节有什么明确要求?

 

专用账户管理中,有4个核心环节,分别是:账户开立、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细则》明确专用账户由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或开工)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订立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同时按施工合同总金额4%存入专用账户,并于30日内报人社部门备案。明确项目竣工或交工验收,且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的,总包单位凭竣工验收凭证(竣工备案表、交工验收报告、完工验收鉴定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等材料,向人社部门申请注销专用账户。明确建设单位按时拨付人工费用,从制度上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资金来源。明确实行总包代发工资制度,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资支付委托协议。将实名制管理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基础信息,细化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编制、审核、报送工资发放材料的流程,确保工资精准支付到人。


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