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政策解读《在职称评审中破“四唯”强化实干实力实绩评价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在职称评审中破“四唯”强化实干实力实绩评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一)国家有要求。一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二是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指出,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一个突出问题是人才评价体系不合理,“四唯”现象仍然严重,要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三是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努力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省里有需要。一是我省自2017年开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目前各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需要全面梳理改革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总结前期改革经验,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发专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二是国家颁布了27个系列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全省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需对标对表国家文件予以修订,应明确“立新标”的方向和原则。三是省里高度重视人才评价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并将相关内容列入2023年全省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三)人才有呼声。一是部分专技人才反映在某些系列(专业)职称评审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唯”现象,看重学历、论文、奖项等,忽视实际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导致职称评审结果与实际能力脱节。二是职称参评人员对职称评审“破四唯”耳熟能详,知道评价的导向在变,内涵在改,但对“新标”还不清晰。有些系列(专业)在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等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实际贡献”以什么标准来体现,尚难把握,存在困惑与焦虑。三是专技人才希望有关部门就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尽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文件,从而引导专技人才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基本思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专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对我省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尤其是针对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

 

(三)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成果,延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创新实践,以破“四唯”、立“三实”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评审标准,建立多维度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20条,主要从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创新职称评审机制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一)关于“立”的方面。实施品德首位评价,坚持对岗申报参评,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建立能力评价核心指标,划分能力评价等级。设定业绩为核心评价内容,突出贡献予以“一票肯定”评价,单设创新性业绩评价。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强化获奖项目所产生实际效果效益的评价。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二)关于“破”的方面。要求任何所有职称系列和具有自评权单位不得随意拔高学历要求,破除论资排辈。明确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得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不得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的论文作为应用型人才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不得将论文作为前置条件、必选条件或晋级直接评判依据。不得单独设置奖项门槛条件,不能简单把奖励类型、层次和数量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

 

(三)关于“评”的方面。允许破学历或资历申报。建立特别优秀人才“一人一议”制度。组织开展“一产一策”专场评审。持续稳妥向管理规范和科研投入大的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下放评审权限。注重在同行专家尤其是“小同行”专家评价基础上,鼓励通过卡脖子关键技术揭榜挂帅、技术技能竞赛、服务对象评价、跨地区评价结果互认等多元评价方法识别选拔人才,进一步促进评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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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