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


一、单位每月汇缴住房公积金应什么时候汇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二、单位汇缴具体应如何办理?

 

单位汇缴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办理汇缴登记。经办人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网上办理无需提供),并确认当月的汇缴人数及汇缴金额无误后,网上或窗口办理汇缴登记。

 

第二步:进行转账汇缴。选择缴款方式,根据缴款通知书的收款账号进行转账。

 

三、缴款方式都有哪些?

 

目前我中心支持线下缴款、实时扣款、B2B在线缴款三种缴款方式。

 

(一)线下缴款

 

是指通过网银或银行柜台转账方式进行汇缴,单位进行缴款确认后需打印缴款告知书,并按缴款单的收款账号7天内转账,转账时需备注“缴款登记号”(注意:做缴款登记和转账需在同一个月内);

 

(二)实时扣款

 

当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和付款银行一致时,可签订《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扣款。单位办理汇缴登记并选择“实时扣款”方式后将立即扣款,无需手动转账和备注缴款登记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委托扣款协议

 

 

(三)B2B在线缴款

 

选择“B2B在线缴款”方式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网银支付界面选择付款银行进行缴款,无需备注缴款登记号。

 

四、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渠道有哪些?

 

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办理,办理渠道有如下:

 

网上办: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用户)、广东政务服务网;

 

窗口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全市通办)。

 

五、当月有人员增减,单位汇缴应如何办理?

 

当月发生人员变更的,单位应先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后再进行汇缴登记,避免出现多缴错缴的情况。

 

六、单位汇缴办错了怎么办?

 

如单位未转账,则可通过网上或窗口申请“缴款撤销”。如单位已转账,则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办理职工多缴退回或补缴等相关业务。


来源: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