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社保局:2023年12月31日后不能再补缴2022年社保,请尽快办理补费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并自愿暂缓缴费的,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免收滞纳金。

 

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方式:携带社保卡原件前往社保办事大厅办理补费业务。

 

符合补费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尽快办理补费业务,2023年12月31日后,不能再补缴2022年的未缴费月度。

 

参保单位

 

申请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缓缴的参保单位,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

 

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进行补费,联系参保地社保局进行业务办理。


发布:20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