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城乡居民增加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具体发放标准(2023年)


对全市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分段加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如下:65—69周岁每人每月3元,70—74周岁每人每月5元,75—79周岁每人每月10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责任科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0937-6789704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