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继续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近期兵团下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3〕54号),启动实施相关工作。

 

一、实施范围、标准、时间

 

对于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二、享受条件

 

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发放方式

 

(一)“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比对,对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推送发放信息,企业确认后可享受待遇。(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xjbthrss.gov.cn)。

 

(二)企业自行申请的方式。企业可线下线上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30日内进行发放。

 

今年是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第二年,兵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开展数据比对、完善基础信息、优化业务系统等工作,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上,对没有对公账号的企业,也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号,切实减少企业事务性负担,最大限度发挥助企扩岗的政策效率,确保将党和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202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