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 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急诊抢救费用怎么报销?住院分娩可报多少…


01、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城乡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或虽有第三方责任人但事实无第三方(死亡、公安部门认定为失踪等)和因精神原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所致意外伤害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按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意外伤害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对超出第三方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国家规定支付。

 

02、急诊抢救费用怎么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并收治入院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一次住院处理。参保人员因病情危重急诊抢救死亡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待遇报销。

 

03、参保人员院外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住院期间确因病情需要,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就诊医院同意,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支付范围(不含与当次住院主要诊断无关的检查项目费用)。参保人员院外检查费用低于就诊医院收费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由就诊医院先行报销,并等额计入住院费用中;高于就诊医院收费标准的,按就诊医院收费标准计入住院费用中并予以报销,差额部分由个人自负。

 

04、住院分娩可报多少?

 

答: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支付,标准为:

 

1.正常产不超过2500元。

 

2.难产不超过3000元。

 

3.剖宫产不超过40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对于生育三孩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5.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2500元。

 

6.怀孕7个月以下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1500元。

 

7.怀孕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不超过1000元。

 

对于在住院分娩中诊断患有并发症或其他疾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05、中医药服务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域内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10%。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市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针灸、刮痧、推拿、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和使用中药饮片诊治疾病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来源:定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