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2023年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马人社秘〔2023〕126号)文件规定,自8月8日起,马鞍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

 

一、明确缴费基数上下限。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明确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2023缴费年度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2023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下限的,按下限即4019元申报;高于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上限的,按上限即20094元申报。

 

三、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023年下限标准4019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7%的,月应缴费为289.33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基金8元);缴费费率选择9%的,月应缴费为365.71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基金4元)。

 

(二)申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因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申请一次性补足的,须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4019元、按7%的比例(月缴费标准为281.33元)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自2023年9月1日起按新基数征收。

 

四、明确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流程:各参保单位使用电脑PC端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点击单位登录,进入单位网厅,点击更多服务→网上经办→缴费申报与变更→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工资申报→输入开始年月(2023年1月1日)、结束年月(2023年12月31日)、工资等信息→点击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即可完成。

 

(二)线下申报流程:各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携带介绍信(盖单位公章)、存储工具(U盘或移动硬盘等)到所属市县区医保征缴经办机构拷贝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录入新的缴费基数并打印,交由每个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上述程序完成后,将《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电子及纸质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单位所属市县区医保征缴经办机构办理审核、调整手续。

 

五、明确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安排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至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医保部门将在2023年9月底前确定补收单位和金额,并生成补收计划发送至税务部门。各参保单位应在 2023年12月前完成补收缴费,以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相关文章:

  1. 马鞍山市 关于调整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3-08-09]

来源: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