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认证服务的渠道有哪些呢?


按规定,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每年需要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否则会影响待遇发放。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包括: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需要定期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全年均可办理,每次认证时间与上一次认证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即1年至少认证1次。

 

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地为其他省市,但本人在中山居住,建议按照待遇领取地的相关要求办理认证。

 

退休人员未按照要求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社保局会暂停发放养老金等相关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发现养老金暂停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符合规定的社保局将予以续发及补发养老金。退休人员如收到提醒办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短信,请按照短信要求及时进行认证,以免逾期认证,导致养老金暂停发放。

 

家人或朋友可以代办。

 

①居住港澳台的退休人员可以到当地工会联合会出具健在证明,邮寄给家属到就近人社分局代办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②居住国外的退休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app线上认证或到当地领事馆出具健在证明,邮寄给家属到就近人社分局代办认证手续。

 

③如已回国,居住中山的退休人员可本人带通行证或护照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上述人员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办理相关暂停或终止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造成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规定应退回有关待遇。如涉嫌骗取社保待遇的,社保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 广东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3.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