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缴费比例费率、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比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市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5%缴纳,凭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参保缴费。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