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了,2023年社保缴费金额是多少?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部分调整,来看看调整后,你的养老保险需要缴多少?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一)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下限暂按不低于2575元/月执行、上限按21060元/月执行。按照单位16%+个人8%的缴费费率,养老保险缴费合计不低于618元/月、不高于5054.4元/月。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992元至21060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按照20%的缴费费率,养老保险缴费不低于798.4元/月、不高于4212元/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缴费基数下限按不低于4212元/月执行、上限按21060元/月执行。按照单位16%+个人8%的缴费费率,养老保险缴费合计不低于1010.88元/月、不高于5054.4元/月。

 

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若国家和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来源:漳州人社



相关文章:

  1. 福建省 关于调整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3-08-21]

发布: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