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南京商品房(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保障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携带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已婚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至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您也可选择在“南京公积金”APP 、“我的南京”APP 或“苏服办”APP线上办理。家庭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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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