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措施意见》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安居稳业,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措施意见》,从灵活就业人员准入门槛、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后享受的优惠政策及开立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二、相关政策解读

 

(一)关于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准入门槛的解读。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可以不再提供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进行告知承诺,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承诺自身灵活就业身份承担承诺责任的,可以直接开立,进一步扩大了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范围。

 

(二)灵活就业人员开立并缴存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与企业缴存职工一致公平的享受“商转公”政策优惠,“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具体参见中心有关规定。

 

(三)增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银行。通过银行申报、专家评审,并报经管委会批准,我市增加招商银行东营分行、青岛银行东营分行为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不断拓宽灵活就业人员服务渠道。目前这两家银行支持银行网点受理,具体网点信息已进行公告,开立人员可选择就近网点直接办理。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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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