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问答: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1.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哪些租房和生活补贴?

 

答:对到我市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的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本科毕业生,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政策来源:《枣庄市引进培养用好青年人才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若干措施、枣庄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政策解答单位: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632-3341282)

 

2.在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以享受到哪些租房和生活补贴?

 

答:公益一类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博士和择业期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和租房补贴,由单位将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落实,自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次年首月起连续发放3年(期间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用人单位的,不再发放生活和租房补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的生活和租房补贴,由引才单位自行解决。

 

政策来源:《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632-3317217)

 

3.我市优选青年人才可以享受到哪些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助?

 

答:对引进的青年人才,参照事业单位引才政策,按照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上述补贴,在试用期间(含挂职锻炼),由市级财政负担;试用期外至满3年期间,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负担。

 

政策来源:《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枣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0632-8686809)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