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退工作开始了!


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于8月底结束。缴费基数差额补退工作于9月1日开始,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哪些人员需要差额补退?

 

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即2023年1-7月已经完成缴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缴费基数有低于4242元或者高于21207元的,需要进行基数的差额补退,下列特殊情形不进行差额补退:

 

1、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经结清人员。

 

2、已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受伤前(不含受伤当月)的缴费基数不再调差。

 

3、企业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如有特殊情况,依申请办理。

 

二、企业职工如何进行差额补退?

 

企业职工差额部分补退业务均由原单位代扣代缴或者代为退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差额补退?

 

本次缴费基数差额补退工作实行线上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已经根据新的缴费基数标准对1-7月已经缴费部分,进行封顶保底处理,并形成缴费单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的特殊缴费功能完成缴费,具体操作如下图: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