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九档及下限档月缴费基数(2023年社保缴费档次标准)


一、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5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九档及下限档月缴费基数

 

 

(二)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1.政务服务网办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板块,按步骤注册登记;

 

2.服务大厅自助机办理。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或社会保障卡到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区A区社会保险自助一体机上办理(登录——>业务自助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选择参保地(咸宁市—咸宁市市本级)——>新窗口中输入电话号码-->确认)。

 

3.经办窗口办理。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到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A区2-8号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

 

(三)缴费方式

 

1.手机缴费(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市直参保缴费人员或在市直新办理参保登记人员,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完成缴费。

 

①“楚税通”手机APP:下载“楚税通”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快捷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代缴——添加并勾选代缴人员)——>选择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所在地(市直选“咸宁市-咸宁市”)、提取方式(自主择档)、缴费档次和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核定信息”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钮——>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②“鄂汇办”手机APP:下载“鄂汇办”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人社服务专区”——>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增加代缴人员并勾选”)——>选择缴费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区(市直选“咸宁市-咸宁市”)、核定方式(“信息核定”)、所属期起止日期、缴费档次——>点击“核定”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纽——>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2.银行网点代缴(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市直参保缴费并且上一核定年度没有中断缴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见附件),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线下实时缴费。

 

3.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通过上述方式均无法缴费的,可到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社保公共业务2-8号窗口核定(开具核定单)后,再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见附件)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鄂汇办APP下载·湖北政务服务
  2. 楚税通_湖北税务APP下载·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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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