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推进新时代贵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贵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促进贵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经过多次会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政策措施》包括“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打造产业集聚平台、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优化行业发展环境”4个方面26条支持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包含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本地机构开展合作;聚焦人力资源发展重点领域,用足用好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多维支持力度,形成优势导向、示范引领,培育一批领军企业、优势平台、创新产业集聚区;定期开展人力资源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劳务品牌评选工作,对成功评选上的龙头企业、劳动品牌建设培育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和资金补助;对注册地在我省,上市挂牌后切实发挥产业集群引领、科技创新引领等作用的企业,经评定后,按规定给予奖励(其中,在境内主板上市,奖励400万元;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35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二)打造产业集聚平台。包含抢抓西部大开发、部省合作、东西部协作等机遇,探索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联盟;培育建设一批有特色的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级(省级、本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扩大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实体组织;鼓励各地以合资合作经营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参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建设、运营,建立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等。

 

(三)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包含围绕就业谋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开展服务和招聘;推动公共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见习补贴等;统筹推进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运营;鼓励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业与重点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提供“互联网+”一体化人力资源服务,搭建区域间、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提供劳动力余缺调剂等服务等。

 

(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包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将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塑造和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研修活动,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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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