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毕业生档案接收、档案存管地址?毕业后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对于还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果现户口地是中山市的,档案应转往中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存管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号市档案信息中心15楼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您也可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选择档案存储地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760-88230679、8887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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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