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参保男职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配偶生育待遇…


男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期间,其未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配偶住院分娩,不符合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男职工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符合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