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以下两类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1.处于无业状态;
2.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
①《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必要)
②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1份,必要);
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
①《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电子版,1份,必要)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免提交)。
2.他人代办
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襄阳市”;部门选择“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选择“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失业登记”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相应区县;
4.填写申报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二)窗口办理
详细办事地点可进入“襄阳人社政务服务导航”小程序,就近搜索导航
常见问题
1.问: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失业登记?
答:凭居住证可以办理
2.问: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3.下列情形不予失业登记:
(1)已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或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