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以下两类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1.处于无业状态;

2.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

 

①《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必要)

 

②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1份,必要);

 

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

 

①《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电子版,1份,必要)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免提交)。

 

2.他人代办

 

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襄阳市”;部门选择“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选择“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失业登记”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相应区县;

 

4.填写申报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二)窗口办理

 

详细办事地点可进入“襄阳人社政务服务导航”小程序,就近搜索导航

 

常见问题

 

1.问: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失业登记?

 

答:凭居住证可以办理

 

2.问: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3.下列情形不予失业登记:

 

(1)已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或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