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按时完成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待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耐心答疑解惑,组织业务人员核实调待人员数据和名单、加班加点做好增资测算、认真审核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保障资金到位,与发放银行做好业务环节沟通协作,确保调整增加养老金按时、足额、准时发放到位。

 

此次,全市共为8645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补发1至7月养老金6297.8万元,月人均增加105.8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612.67元。补发金额已于7月28日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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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