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三、住院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四、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患大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给予进一步报销。

 

五、医疗救助

 

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的金额后,对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救助。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省本级:0591—12345转2转2

福州:0591—12345转2转1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12345转1转2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相关文章:

  1.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医保能报多少钱?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 [2022-09-06]
  2. 福建省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2021-08-27]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