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 政策解读《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2023年8月9日,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益公积金管委会〔2023〕4号),为让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了解我市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相关事宜,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7月18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统计局发布了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2022年益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287元(不含城镇私营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根据该工资标准出台《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文件。

 

二、政策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益公积金管委会〔2020〕4号)等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

 

三、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依据人社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益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287元测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9821元(79287÷12×3),如果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高于19821元时,缴存单位应以19821元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三)月缴存额

 

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为4758元(19821×12%×2≈2379×2),较2022-2023年度增加208元。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下限继续沿用上一缴存年度标准,即维持350元不变。

 

四、执行时间

 

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五、基数调整及补缴

 

(一)单位已申报2023年度缴存基数且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18960元的,需联系公积金营业网点通过柜台进行缴存基数调整。

 

(二)单位已按上一年度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本标准申请补缴2023年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构: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制科

联系电话:0737-4382551



相关文章:

  1. 益阳市 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2023-08-09]

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