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2023年8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了!


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于8月份启动。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68号),规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对参保单位的基数调整办法:

 

本次缴费基数调整实行无感化调整,参保单位无需再次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本年度职工月缴费工资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重新进行封顶保底处理。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数调整办法: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已调整完毕,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季、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在4242元和21207之间自由选择,2023年养老保险最低缴纳金额为10180.8元。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费。

 

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的基数调整办法: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7069元执行。用人单位无需申报,社保经办机构自行调整。



相关业务链接:

  1. 德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2.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