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退役军人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如安置地是我市,需在我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01、我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通过现场办理、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三种途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02、在我市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通过现场办理的方式,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03、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服役期间的军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提供相关材料确认视同工龄。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出现役后累计计算。

 

退役军人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安置地是我市的退役军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将原部队单位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途径一:现场办理

 

在我市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携带《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到安置地所在区市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请。

 

途径二:网上办理

 

在我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可按照以下操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进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网办大厅--个人办事”。

 

2、注册登录后进入个人网厅。

 

3、选择“医保征缴”,点击“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4、点击“不通过国家平台办理”的转入申请。将原部队单位出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图片上传,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途径三:掌上办理

 

在我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也可使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选择个人登录;

 

2、登录后点击“更多功能”中的“医保征缴”;

 

3、选择“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将原部队单位出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图片上传,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转入申请。

 

咨询电话: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岛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2. 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