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医保:2023年8月起按照最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


广大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自8月起执行新标准,上限21207元,下限4242元,执行至下年度公告发布当月。

 

请各单位7月缴费按照之前缴费基数缴费,8月起按照最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如有需要调整缴费基数的单位请先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缴费基数申报”功能(如图所示)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后出缴费单据。

 



相关业务链接:

  1. 东营市医疗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