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生“医保攻略”
一、优惠措施:
缴费标准:2024年大学生缴费标准33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
1、待遇享受期限延
我市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及西藏民族中学的学生,按规定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首次在我市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续保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延续至年底,医疗保障不断档,让毕业生打消后顾之忧。
2、异地就医全国通
大学生寒暑假回老家,实习、休学期间,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省内各市及全国其他省份异地看病购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站式”“一单制”结算。
异地就医申请途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南通医保”APP、“南通百通”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江苏政务服务网、传真办理(0513-59001353)。
3、毕业回通保障续
为回通大学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在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提供参保服务,接续基本医疗保险。
二、待遇享受
大学生的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待遇等待遇。其中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如下:
1、门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2023年1月1日起)
2、住院待遇(2023年1月1日起)
3、大病保险待遇(2023年1月1日起)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4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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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