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如何提取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额度有什么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起1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支付或分摊的费用。

 

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哪些材料?

 

应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增设电梯费用凭证(单独安装的,提供发票;共同安装的,提供分摊协议或分摊确认书)、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来源: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