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没看太明白?通过一个案例来弄懂它(市就业局提供)

 

如我市驻高校A同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本人毕业年度借款合同复印件,A同学可以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然后由所在院校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区1320/次/人,各县市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参照本地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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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