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城乡居民医保缴多、缴错、缴重复,申请退费的流程?哪些情况可以退费?如何退费?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医疗保险退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39号)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因享受医疗保险缴费优惠或政府补助、死亡、重复缴费等情形,造成参保个人多缴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费。

 

划重点!一共有三个退费类别,包含七种退费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居民医疗保险退费。

 

第一类 政策退费

 

政策退费包括享受财政补助的退费和享受困难资助的退费。常见的主要是特殊人群标识接收前已按正常人员标准缴费的情形。

 

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后,经审核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按其应享受的财政补助额退还本人缴费;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享受资助参保资格的,按其应享受的资助额退还本人缴费。即享受多少补助或资助,就退多少钱。

 

所需材料:如果是本人办理仅需提供享受医保优惠资料;如果是他人代办则需要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享受医保优惠资料。

 

第二类 死亡退费

 

参保人员完清次年缴费后,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退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

 

所需材料:参保人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与其关系证明。

 

第三类 经办过程错误

 

经办过程错误是退费情形的主要类别,包括四种情形:

 

1.职工与居民本市内重缴

 

对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后参加居民医保的,由于其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可由参保人员提出居民医保退费申请,核验符合条件的办理居民医保退费。

 

2.大学生与普通居民本市内重缴

 

对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新学年居民医保后,又以普通居民身份重复参加次年居民医保的,属于参保人员重复缴纳,可由参保人员提出申请,退还其重复缴纳的大学生或普通居民医保费,其中若已发生大学生医保待遇的,则退还其普通居民医保费。

 

3.医保档次变更

 

对上年集中筹资期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当年居民医保档次或退费的,由于还未进入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当年的1月一12月),可由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在上年集中筹资期间自愿变更缴费档次或退费。

 

4.当年9月30日后误缴当年医保费

 

按规定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医保费用(即参即享人员除外)。当年9月30日后误缴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可申请办理退费。

 

所需材料:如果是本人办理,缴重复的需要经办机构证明,其他无需任何资料,直接提交申请即可;如果是他人代办,则需提供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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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费的流程

 

1、打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网上办税】-【个人社保】,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后,点击【进入】社保费办理页面。

 

温馨提示:若您手机号码无法接收验证码,可使用实名认证的支付宝,在首页搜索“重庆社保缴费”,无需登录即可进入社保费办理界面。

 

2、依次点击【退费账户信息采集】-【添加账户信息】,输入银行账号、账户名称,系统会自动带出行政区划等其他信息,点击【保存】。

 

3、在弹出的“提示信息”页面点击【确认】,跳转至城乡居民社保费退费办理页面。如果系统未自动跳转,您也可以手动点击【城乡居民医保退费】办理。

 

4、选择【办理类型】,点击【自办】系统会自动带入身份信息,选择【代办】则需要手动输入他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然后依次选择【退费大类】和【退费情形】,点击【下一步】。

 

5、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系统将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医保缴费信息,勾选【退费明细】,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点击【提交】,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

 

退费申请提交后,您可以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网上办税】-【办税服务】,点击【服务】模块中的【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选择【个人业务】登录系统,实时查看审核进度。税务部门审核后,还需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核办理,费款最终会退到您上面录入的退费账户中,请您耐心等待。



相关业务链接:

  1. 重庆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