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变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起执行…


近期,财政部印发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一起来看看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一、申请条件有新变化

 

(一)个人申请条件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申请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有新变化

 

(一)个人及小微企业: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

 

(二)合伙创业: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

 

三、贴息有新变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即:创业者及小微企业承担一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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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