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3年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政策服务清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以下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同等享受)、脱贫劳动力(含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下同)、大学生村官等(以下简称七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项目及标准

 

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培训专业工种、培训课时分类确定,补贴标准与培训效果、促进就业效果相挂钩,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具体标准见《安康市职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目录》(2023-1)。有培训需求但未纳入目录内的工种,参照目录内同类或相近职业(工种)给予补贴。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按照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②创业培训补贴。对七类人员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参加创业培训每人每期补贴600元。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③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该项补贴仅针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培训期限分类确定补贴标准。培训时间为1学期720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500元;培训时间为1学年1440个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若培训对象为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再给予其生活费补贴。培训时间为1学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培训时间为1学年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④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用七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⑤企业技师培训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⑥项目制培训补贴。主要针对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退役军人。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社会具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课时由各地根据所实施项目灵活确定。

 

项目制培训应突出反映工作绩效。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达50%(含)以上、65%(含)以上、80%(含)以上3种情况分类给予补贴。补贴根据实际参训人员总数进行核算,标准为每人每期最高不超过4500元,具体标准为就业创业成功率达50%(含)以上的补贴标准为3500元、65%(含)以上的标准为4000元、80%(含)以上的标准为4500元。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

 

脱贫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有关政策: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将脱贫劳动力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象,按规定享受各项培训补贴、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脱贫人口享受就业帮扶政策的年龄范围,按脱贫攻坚期间贫困劳动力享受就业扶贫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参训对象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由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的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申报。

 

-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

 

市本级:0915-3361096

汉滨区:0915-3255085

旬阳市:0915-7222229

汉阴县:0915-5212526

石泉县:0915-6322716

宁陕县:0915-6826028

紫阳县:0915-2201508

岚皋县:0915-2529109

平利县:0915-8421606

镇坪县:0915-882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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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0915-3333986

恒口示范区:0915-361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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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