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人才购房贷款额度、楚才卡、香城人才卡…


一、政策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各类人才安居咸宁,切实满足各类人才住房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解决人才购房资金实际问题,不断优化人才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人才购房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只有借款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一方为单位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一)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获取“楚才卡”A卡、B卡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购买首套住房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执行,且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二)“香城人才卡”“大学生引进计划”招引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可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1.5倍执行,且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三、业务申报办理

 

(一)身份认定:借款人提供身份认定资料;

 

(二)贷款受理和审核:借款人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即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三)贷款发放:符合条件,提供相应贷款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放款手续。

 

四、政策咨询及解释

 

政策依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咸公积金发〔2023〕14号),具体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释,联系电话:0715-8899227。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