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缴和退费业务如何办理?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那如果参保单位需要为参保人员办理职业年金补缴或退费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

 

01、职业年金补缴

 

存在职业年金应缴未缴时,参保单位申请补缴职业年金流程如下:

 

1、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4月之前的,向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2、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4月(含)以后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02、职业年金退费

 

(一)存在职业年金多缴年限、重复缴费情况,参保单位申请职业年金退费流程如下:

 

1、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4月之前的,向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退回已缴纳的本金。

 

2、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4月(含)以后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费申请,税务机关初审后传递同级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复审通过后,退回已缴纳的本金。

 

(二)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转移资金存在错转、多转等情况需要退费时,转出单位或个人向经办机构发出退费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退回转移资金。

 

特别提醒

 

因2019年4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系统由人社切换到税务,故费款所属期2019年4月前后的补缴、退费业务办理方式不同,请参保单位注意区分!


发布:2023-11-10